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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 1 | **** | 无人认领车辆 | 1批 | 78913元/批 | 20000元 | 1000元/批或其整数倍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18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2月12日09:00至2025年12月19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对于所有处置资产,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局****分局综合工作队,签订《处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生****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存入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 收款人:****财政局 账号:126****49366 开户银行:中行**支行 | |||||
| 标的物交付 | 1.竞买成功并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局****分局综合工作队,签定《处置资产交易合同》。凭《处置资产交易合同》,****警务****银行缴费凭证发票联,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竞得标的物。标的物存放地址:**市**区永商镇**村一组**路342号(中融(**)****公司)。 2.竞得者在资产交易过程中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拆除费、原构筑物损坏赔偿费、场地清理费等均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由竞得者负责。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一)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附件:处置方案;《****关于公开处置无人认领车辆的方案》:《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二)1.竞买主体:竞买人必须是法人。经营范围内有废旧机动车回收项目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机动车拆解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参与竞买的主体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 2.竞买人应于2025年 12月 12日至2025年12 月18 日前,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工商档案查询件原件即《企业信息查询通知单》(查询地址:企业所在属地工商档案查询窗口,查询内容:企业经营范围,查询件需盖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到**市**区永商镇梨花大道541号,****管理局****分局综合工作队进行资格确认,竞买人须就竞拍相关事项作出承诺。资格确认后由处置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函》。处置人将查验证照原件,收存盖有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鲜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复印件,《企业信息查询通知单》原件。 3.竞买人必须在2025年 12月 18日15时之前。通过成****服务中心云平台上传该标的物的《竞买资格确认函》,查验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若未按时上传后果自负。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岑军 028****0535 监督人:陈琥军 028-****1110。 3.**市新****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区迎宾大道234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9、02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1667 | ||||||
| 公告附件 | 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无人认领车辆处置方案.pdf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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