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4002/2025-00456 | 发文时间 | 2025-09-25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同发改审发〔2025〕237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县2025年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草原局 :
你单位《关于**县2025 年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 - 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初步设计 的 请示 》 ( 同林草 发 〔202 5 〕 211 号,项目代码**** )收悉,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 初步设计 进行了审查 ,根据 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县2025 年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 - 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初步设计 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 促进项目区枝条萌发,增加植被覆盖度,**灌木生**命,增强水土涵养和防风固沙等生态效能,提高林分抵抗病虫害能力,使其持续发挥灌木林综合防护功能 , 同意你单位建设**县2025 年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 - 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
二、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涉及2 个乡镇 5 个村,建设面积 11400 亩,主要内容为柠条 全面 平茬复壮、围栏 , 其中平茬复壮11400 亩,采取全面平茬方式,平茬后的柠条剩余物集中无害化处理 ; **围栏20500 米,主要在项目区域与道路及农田连接处建设。
三 、 项目建设地点: **县 **镇同富村、下河湾村、菊花台村和韦州镇旧庄村、石峡村 。
四 、建设年限: 202 5 年 9 月 —202 6 年 4 月 。
五 、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 、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 548.9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22.83 万元, 其他费用 26.15 万元,预备费 0.00 万元 。资金来源: 2025 年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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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9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