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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24002/2025-00458 | 发文时间 | 2025-09-29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同发改审发〔2025〕240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县预旺镇张家树、孙石庄等自来水入户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县预旺镇张家树、孙石庄等自来水入户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同水发〔2025〕197号,项目代码****)收悉,经研究,现就**县预旺镇张家树、孙石庄等自来水入户工程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保障体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居民用水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同意你单位建设**县预旺镇张家树、孙石庄等自来水入户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安装潜水泵1台;铺设φ75PE管4.9km、φ63PE管11.4km、φ25PE管0.95km;**50m3高位蓄水池1座,配套附属建筑物58座,其中分水井3座、联户水表井16座、排气补气井20座、放空井8座、穿混凝土路8处,穿沥青路3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预旺镇张家树、孙石庄村。
四、建设年限:2025年9月—2026年4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10.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40万元,独立费用9.77万元。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