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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24002/2025-00484 | 发文时间 | 2025-10-17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同发改审发〔2025〕263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同水发〔2025〕208号,项目代码****)收悉,经研究,现就**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项目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减轻闹米子沟沟道险情,保障标准内洪水安全和周边村庄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县丁塘镇闹米子沟防洪应急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固海六干渠6#排洪槽至李岗子村出口(李岗子村段),治理沟道总长度为0.36Km。设计洪水流量按10年一遇标准确定,设计洪峰流量为10.9m3/s。
**护岸工程,总长682m。护岸结构型式为坡式护岸,主要由护坡和基础两部分组成,均采用C25、 F150现浇混凝土砌护。
本工程等别为V等。护岸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丁塘镇。
四、建设年限:2025年10月—2026年6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44.7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9.91万元, 临时工程费4.84万元,独立费用18.4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4.9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6.61万元。资金来源:****水利厅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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