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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24002/2025-00486 | 发文时间 | 2025-10-17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同发改审发〔2025〕265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县**乡黄谷村村级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政府 :
你单位《关于 申请批复**县**乡黄谷村村级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的 报告 》 (兴政发 〔202 5 〕 74 号,项目代码 **** ) 收悉 , 经研究 , 现就**县**乡黄谷村村级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 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 为了改善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现状,进一步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服务功能, 同意你单位建设**县**乡黄谷村村级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拆除黄谷村村部院内200 平方米室外观礼台,并在原址**党群活动场所一座,建筑面积 210 平方米,砖混结构 ,单层 公共建筑 ,建筑高为4.05 米 。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8 度,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 II 级;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三 、项目建设地点: **县 **乡黄谷村村部院内东侧 。
四 、建设期限: 202 5 年 10 月 — 202 6 年 6 月。
五 、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 、 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88.03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 81.55 万元,其他费用 3.82 万元,预备费 2.66 万元。 资金来源: ****组织部区管党费 30 万元,**市委 组织部市管党费 15 万元,**县委 组织部县管党费 15 万元及 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
202 5 年 10 月 16 日
(此件公开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