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 关于作出庆云县永得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建采光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德州-庆云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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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作出**** **采光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007

传 真:0534-****007

通讯地址:**市**县建设街南首1789****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采光板生产项目

1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县崔口镇将军路以西崔西北村崔口镇返乡双创产业园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丽景****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崔口镇将军路以西崔西北村崔口镇返乡双创产业园内,投资 6000 万元建设******采光板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万米采光板。

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混料、上料、浸液、覆膜、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苯乙烯、臭气浓度经集气管道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厂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再经厂区距离衰减。

4、项目原料包装废包装材料、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桶、废促进剂包装桶、废固化剂包装桶、废色浆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由厂家回收,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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