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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东永高速公路增设**石柱互通工程 | **市石柱镇华山村西侧,S27东永高速公路新店枢纽与**东互通之间 | **** | 在东永高速公路上增设单喇叭互通1处,对既有高速公路主线进行必要的拼宽改建,改造里程长约1.3公里,**匝道长约2.3公里,****收费站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长约1.3公里 | 已按规定进行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9190 传真:0579-****9848
通讯地址:**市双**街858****中心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