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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引导******加工场用地改造建设,加强规划管理,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加工场用地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区东园镇。经审查,控规符合上位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援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现将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为30日,公告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地址:石码街道**路118号。邮编:363100。
联系人:******局 小黄 联系电话:059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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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