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和《**省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并参照《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公司黄坑陶瓷土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关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馈我局耕地保护监督和生态修复股(电话:****661,电子邮箱: ****@163.com,地址:**市人民大道****,邮政编码:514500)。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1.《******公司黄坑陶瓷土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2.《******公司黄坑陶瓷土矿**生态修复方案》
****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