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项目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5-12-15 10:00:00 |
| 发布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大道二期建设施工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公告标题:****集团有限公司**大道二期建设施工项目经理部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 ****集团有限公司**大道二期建设施工项目经理部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集团有限公司**大道二期建设施工项目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本项目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施工协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规模:****集团有限公司**大道二期建设施工项目工程主要包含:**大道二期分为**大道和纬七路两部分,**大道北起纬七路,南至纬十路与**大道一期工程衔接,道路红线宽度55米、道路等级 为城市主干路,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30km/h,为“主线+辅道”四块板断面型式,主线双向八车道,两侧辅道为双向两车道,道路全长1470m。纬七路西起**大道,****大道,道路红线宽度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513.478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网工程(排水、给水、再生水、鼎横供水、通信、电力、燃气、热力、管线综合)、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人为****,合同签****集团有限公司**大道二期建设施工项目经理部,合同责任主体及相关法律风险由合同签订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 包件划分:包件1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 2.3其他 (1)暂定工期365天,若逾期投标方不得已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招标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合同工程数量以阶段施工图设计为准。 (3)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0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5.3投标文件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未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省**市**区广富路239号N区10栋 联 系 人: 李森 电 话: 184****2389 电子邮件: ****@qq.com ****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