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厅 ******厅 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东侧地块位于**市****以东,三义街以南,****中心坐标经纬度为E116.476345°、N37.164209°,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包括2019年第11批次地块6、2019年第11批次地块7、2019年第11批次地块8、2019年第11批次地块9和地块五个小地块,由于五个****小学东侧,因此作为一个地块(****东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总面积为30837m2(46.26亩)。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动、人员访谈、报告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和过程详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
地块内及周围区城均无可能的污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