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新场镇历史遗留采矿废渣综合整治项目效果评估

审批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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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新场镇历史遗留采矿废渣综合整治项目效果评估

**县新场镇历史遗留采矿废渣综合整治工程对楠木冲河道内及沿岸废渣进行整治。对楠木冲河道(3.6km)内及沿岸共约3.5万m3废渣进行清挖转运;建设4个回填区,总面积为18250.4m2,分别为1号(1234.2m2)、2号(10499.4m2)、4号(2639.7m2)、5号(3877.1m2)回填区。总库容约为51109.1m3。将河道内及沿岸废渣集中回填;对河**的4#渣堆进行原地削坡整形,修建挡渣墙及截排水沟,治理面积为20250 m2;对楠木冲河部分区段进行护坡,护坡断面长度为1km。本项目的评估对象主要为废渣综合治理、修建挡渣墙、雨水截排水沟、露采区绿化等。

本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已按工程可研报告批复意见落实,施工期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治理后的废渣全部实现了原地填埋,地块内实现了植被恢复。根据我司收集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检测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报告、****公司在项目结束后的评估检测,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已基本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本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及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均达标完成,各主控项目均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实际完成工程内容与施工设计方案也基本相符,工程完成后的现场生态恢复情况较好。工程竣工后,该区域环境效益改善明显。

综上所述,本评估报告认为该项目治理效果符合技术方案治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件,同意项目验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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