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5年强检能力提升项目第一部分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2025年强检能力提升项目第一部分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2025年强检能力提升项目第一部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杨**路1号 联 系 方 式:马占东(023****002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开发区盼盼路16号 联 系 方 式:宋淼林(186****24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微欧纳伏表、交直流仪表标准装置、电池充放电测试仪校准装置 服务要求:一、质量标准和保证1.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5)乙方提供的货物为车辆的,车辆必须是全新的(验收时出厂时间不超过3个月)。1.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或者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1.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1.3质保期后服务:乙方应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不限期维护。1.4培训服务:乙方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乙方应提供对甲方的免费培训(同时应满足招投标文件规定),使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市**区杨**路1号,收货人:于灵联系电话:023****5079
附件:
cqjz2025-zc-009政采验收表 2025-12-12 09.****.pdf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