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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区大芦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范河村段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规定,****于2025年12月11日在**市组织召开了**市**区大芦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范河村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审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和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指导指正。 联系人:侯工; 邮箱:****@qq.com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