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银行****银行联合贷款******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节余资金项目(**县)Works-XN-12:东临溪镇**养生谷雨污管网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概述如下:
1、投标人列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
(人民币元) 评标价
(人民币元)
1. ****¥12,715,450.51 ¥11,215,450.51
2. ****集团有限公司 ¥17,991,151.80 ¥16,491,151.80
3. 百****公司 ¥13,200,688.94 ¥11,700,688.94
4. ******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14,136,333.43 ¥12,636,333.43
5. ****集团****公司 ¥15,202,629.55 ¥13,702,629.55
6.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4,799,500.25 ¥13,299,500.25
7. **市公路****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15,066,411.53 ¥13,566,411.53
8. ****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14,678,083.70 ¥13,178,083.70
9. 中节能国祯****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16,172,100.86 ¥14,672,100.86
10. 常****集团有限公司 ¥13,799,999.84 ¥12,299,999.84
11. ****集团有限公司 ¥****4743.77 /
12. **天****公司和******公司和江****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4,403,357.38 ¥12,903,357.38
13. ****公司 ¥13,883,789.68 ¥12,383,789.68
14. ****集团有限公司 ¥15,867,195.70 ¥14,367,195.70
15. ****公司 ¥13,965,500.00 ¥12,465,500.00
16. ****区****公司 ¥12,723,441.27 ¥11,223,441.27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2,446,843.62 ¥10,946,843.62
2、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未中标投标人名称 未中标依据和原因
**** 该投标人在澄清回复中未提供距投标截止日期前18个月内签订的采购合同、发票、竣工结算单等材料,无法证明低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条(3)规定:若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则拒绝该投标,并且如有需要,为下一个排名的投标做类似的判定。因此,上述投标人不通过评审。
****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百****公司 该投标人在澄清函规定的回复截止时间内未回复澄清。因此,不通过评审
******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该投标人一般合同经验的合同签订****公司成立时间无法对应。经澄清,评标委员会最终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
****集团****公司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市公路****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
中节能国祯****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常****集团有限公司 该投标人澄清回复文件中未提供距投标截止日期前18个月内签订的采购合同、发票、竣工结算单等材料,无法证明低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条(3)规定:若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则拒绝该投标,并且如有需要,为下一个排名的投标做类似的判定。因此,上述投标人不通过评审。
****集团有限公司 该投标人在澄清函规定的回复截止时间内未回复澄清。因此,不通过评审
**天****公司和******公司和江****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该投标人所提供的澄清回复文件中低价项未提供竣工结算清单,材料未提供近18个月的合同、发票等证明资料,无法证明其合理低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条(3)规定:若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则拒绝该投标,并且如有需要,为下一个排名的投标做类似的判定。因此,上述投标人不通过评审。
****公司 该投标人在澄清函规定的回复截止时间内未回复澄清。因此,不通过评审
****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公司 所提供的澄清回复文件中低价项未提供竣工结算清单,材料未提供近18个月的合同、发票等证明资料,无法证明其合理低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条(3)规定:若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则拒绝该投标,并且如有需要,为下一个排名的投标做类似的判定。因此,上述投标人不通过评审。
****区****公司 该投标人在澄清函规定的回复截止时间内未回复澄清。因此,不通过评审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该投标人在澄清函规定的回复截止时间内未回复澄清。因此,不通过评审
3、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 ****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投标人国籍 中国、中国
地址 **省******开发区**二路1033号;**省**市柯**须江路51****中心3幢901-903室
投标人企业性质: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合同价格 14,678,083.70元人民币
合同期限 8个月
合同主要内容 东临溪镇**养生谷**管网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业主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 1,467,808.37元人民币
4、提交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投诉: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3 天内,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方式递交与报价过程有关的投诉。
本次评标情况公示期:3日
业 主:****
执行机构名称:休****管理中心
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县政府大楼9楼
电 话: 0559-****447
联 系 人: 方老师
电子信箱: ****@qq.com
招标代理: ****
地 址: **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F 1820
邮 编: 100873
联 系 人: 陈洪飞
联系方式: +86 10 ****5198(转520)
电子信箱: chenhf@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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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