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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征收范围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为3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现场反馈等方式,对该方案进行咨询及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
联系人:董书权
联系电话:0412-****158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1.《**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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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