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泰康****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 勘察时间 | 2025.****.20 | |||
| 项目基本情况 | **金****公司(下文简称“**金运”),成立于2004年07月19日,****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裴愉,注册资本****382万美元,注册地址为**省**市花桥镇徐公桥路899号。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汽车车灯、汽车皮木方向盘、仪表板、功能型装饰材料、环保型高档汽车内饰件;相关电子、电脑、通讯设备、汽车功能件、车载智能豪华内饰、触控功能饰板及其它相关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运,生产产品主要为汽车高级内饰件、电脑电子通讯设备、新型装饰复合材料、汽车功能件。所生产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现有职工约80人,工作制度300天,采用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4800小时。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辨识,本项目使用的:柴油(序号:1674)、氢氧化钠(序号:1669)、清漆PURLDUR-LACKR(序号:2828)、清漆PURLDUR-LACK(序号:2828)、清漆UPE(序号:2828)、清漆UPE-LACK53400(序号:2828)、涂稀释剂T-82(序号:2828)、涂稀释剂T-120(序号:2828)、硬化剂NTX-W-02-497B(序号:2828)、洗枪水A-110(MAC)(序号:2828)、为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管理局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号令),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依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原苏安监〔2009〕10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高危储存设施。 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项目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粉尘来源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使用砂带机、抛光机对工件表面处理,产生的混合粉尘(木粉尘、油漆粉尘),砂带机产生的粉尘定期由人员进行清理。打磨及抛光岗位设置有吸风罩,吸风罩通过管道接连至防爆式集中除尘器。第二部分为工件返修补漆时,人员用砂纸或气动工具打磨产生极少量混合粉尘(砂带胶粉、油漆粉尘),粉尘由防爆打磨台自带的吸尘装置收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灼烫、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淹溺、坍塌、高处坠落、容器爆炸、其他伤害(夹伤、压伤,包括职业危害:噪声、高温、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 项目实施情况 | 自初次现场勘察开始,在资料提供齐全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 |||
| 评 价 结 论 | 金属制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专业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陈 建 | 160********00484 | 冶金 | 成员 | |
| 邹井全 | 080********04968 | 有色金属 | 成员 | |
| 朱 鑫 | 150********02441 | 化工机械 | 成员 | |
| 戴海祥 | 150********00140 | 安全 | 项目负责人 | |
| 影 像 资 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