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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1MA729LT292 | 建设单位法人:周军武 |
| 周德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中堡镇工人村34号****山水泥厂内 |
| **省**市**县中堡镇工人村34号****山水泥厂内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中堡镇工人村34号****山水泥厂内 |
| 经度:103.21554 纬度: 36.828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5 |
| 兰环审〔2022〕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24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1MA729LT2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7233MT3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6********271923F,****0700MA7F99P497 | 竣工时间:2024-11-08 |
| 2025-04-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28 |
| 2025-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age13?article_id=15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永****公司现有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和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其中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4万吨/年和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永****公司现有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和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期实际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其中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4万吨/年和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固体废物的准入评估、固体废物的接收与分析、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预处理、固体废物协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固体废物的准入评估、固体废物的接收与分析、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预处理、固体废物协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①窑尾烟气:4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N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10m高烟囱排放。 2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N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10m高烟囱排放。 ②固体废物暂存库废气:正常工况下,固体废物暂存库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水泥窑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时,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正常工况下,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在水泥窑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时,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①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车辆及容器清洗废水、机修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其中洗车废水经洗车台自带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浓水与其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固废配伍,最终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山水泥厂现有厂****处理站(1200 m3/d)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给料机、输送设备、泵类、行车、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采取了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处理危废过程会产生一些废物和副产物,****实验室产生的破损化验容器、化验废弃物、化验残渣、化验废液、暂存、预处理系统的环保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液车间产生的过滤残渣、固体废物投料系统环保设施产生的废布袋、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转窑窑灰、含氯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1)实验室产生的破损化验容器、化验废弃物、化验残渣、化验废液 实验室产生的破损化验容器、化验废弃物、化验残渣、化验废液经收集后经判定在本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类别内,送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在本项目焚烧类别内的外委资质单位处置。 (2)废液车间产生的过滤残渣和废过滤介质 废液车间产生的过滤残渣和废过滤介质送固废主厂房预处理后进水泥窑焚烧处置。 (3)废物容器或包装物 包括各种盛装废物的金属容器、塑料容器、包装袋等,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说明,可清洗后重复使用;对于污染严重不便清洗的包装物按照固态入窑废物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其中铁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固体废物投料系统环保设施产生的废布袋和粉尘 固体废物投料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也要进行布袋更换,破碎后经回转窑焚烧处置,粉尘经收集后均送水泥窑焚烧处置。 (5)含氯粉尘及除氯系统废布袋 除氯系统收集的含氯粉尘采用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的处置方式,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按一定比例定量调配到水泥熟料,不会影**泥品质,得到综合利用。 (6)回转窑窑尾的窑灰和废布袋 4500t/d回转窑和2500t/d回转窑运行产生的窑灰返回生料磨入窑,更换的废布袋破碎后经回转窑焚烧处置。 (8)废活性炭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活性炭。 (9)废酸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酸液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酸液,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与液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 (10)废碱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碱液。 (1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①窑尾烟气:4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24m高烟囱排放。 2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10m高烟囱排放。 ②固体废物暂存库废气:正常工况下,固体废物暂存库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水泥窑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时,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正常工况下,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在水泥窑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时,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①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车辆及容器清洗废水、机修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其中洗车废水经洗车台自带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浓水与其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固废配伍,最终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山水泥厂现有厂****处理站(1200 m3/d)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给料机、输送设备、泵类、行车、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采取了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处理危废过程会产生一些废物和副产物,****实验室产生的破损化验容器、化验废弃物、化验残渣、化验废液、暂存、预处理系统的环保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液车间产生的过滤残渣、固体废物投料系统环保设施产生的废布袋、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转窑窑灰、含氯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1)实验室产生的破损化验容器、化验废弃物、化验残渣、化验废液 实验室产生的破损化验容器、化验废弃物、化验残渣、化验废液经收集后经判定在本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类别内,送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在本项目焚烧类别内的外委资质单位处置。 (2)废液车间产生的过滤残渣和废过滤介质 废液车间产生的过滤残渣和废过滤介质送固废主厂房预处理后进水泥窑焚烧处置。 (3)废物容器或包装物 包括各种盛装废物的金属容器、塑料容器、包装袋等,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说明,可清洗后重复使用;对于污染严重不便清洗的包装物按照固态入窑废物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其中铁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固体废物投料系统环保设施产生的废布袋和粉尘 固体废物投料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也要进行布袋更换,破碎后经回转窑焚烧处置,粉尘经收集后均送水泥窑焚烧处置。 (5)含氯粉尘及除氯系统废布袋 除氯系统收集的含氯粉尘采用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的处置方式,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按一定比例定量调配到水泥熟料,不会影**泥品质,得到综合利用。 (6)回转窑窑尾的窑灰和废布袋 4500t/d回转窑和2500t/d回转窑运行产生的窑灰返回生料磨入窑,更换的废布袋破碎后经回转窑焚烧处置。 (8)废活性炭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活性炭,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与固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 (9)废酸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酸液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酸液,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与液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 (10)废碱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碱液;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与液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 (1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验收阶段校核了4500t/d水泥窑窑尾烟囱高度;2、脱硝措施由SNCR升级为SCR,其余均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固废主厂房、固废暂存库处各设1个事故池,共计2个,并在事故池毗邻位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的容积分别为575m3和410 m3,总容积为985m3,初期雨水池为31m3、30m3总容积61m3,设置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 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根据防渗等级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储罐设置了围堰,在固废主厂房、固废暂存库处各设1个事故池,共计2个,并在事故池毗邻位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的容积分别为846m3和692 m3,总容积为1538m3,初期雨水池为74m3、73m3总容积147m3,设置了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20121-2024-23-M)。 |
| 两座事故池分别较环评报告要求增加282m3和271m3,初期雨水池较环评阶段各增大43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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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产废水入窑焚烧 | / | 生产废水包括车辆及容器清洗废水、机修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其中洗车废水经洗车台自带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浓水与其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固废配伍,最终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 / | |
| 2 | ****山水泥厂现有厂****处理站(1200 m3/d) | / | 生活污水依托****山水泥厂现有厂****处理站(1200 m3/d)处理。 | / |
| 1 | 4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 4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24m高烟囱排放。 | 窑尾烟囱中颗粒物 、SO2 、NOX、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排放限值;HCl、HF、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i+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二噁英类排放均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各车间除臭设施排放口废气中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限值,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 2 | 2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 2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10m高烟囱排放。 | 窑尾烟囱中颗粒物 、SO2 、NOX、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排放限值;HCl、HF、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i+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二噁英类排放均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各车间除臭设施排放口废气中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限值,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 3 | 固体废物暂存库废气处理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正常工况下,固体废物暂存库内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水泥窑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时,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限值,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 4 | 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处理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正常工况下,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在水泥窑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时,固废主厂房、一般固废车间及沾染物车间、废液车间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限值,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1 | 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给料机、输送设备、泵类、行车、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采取了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 |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对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根据水文地质调查,结合厂区以及周边水井分布情况,本项目设置3眼地下水监控井。 | 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渗,固废暂存库、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之等区域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车间周边区域采取了一般防渗措施,并在厂区上下游设置了,共计3口地下水监控井。 |
| 1 | 项目处理危废过程会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或废物容器、污水收集池污泥、窑灰、含氯粉尘、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废酸、废碱以及运营人员生活垃圾。 废包装物或废物容器 废物容器或包装物按照固态入窑废物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高温区焚烧; 污水收集池污泥 污水收集池污泥,可按照固态入窑废物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处置。 窑灰 本项目产生的窑灰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窑灰返窑系统。 含氯粉尘 除氯系统收集的含氯粉尘采用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的处置方式,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按一定比例定量调配到水泥熟料,不会影**泥品质,得到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活性炭,产生后与固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 化验室废物 化验室在日常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废弃样品。化验室废物按废液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入窑焚烧处置。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水收集池污泥、窑灰、含氯粉尘、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废酸、废碱以及运营人员生活垃圾。 废包装物或废物容器 废物容器或包装物按照固态入窑废物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高温区焚烧; 污水收集池污泥 污水收集池污泥,可按照固态入窑废物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处置,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 窑灰 本项目产生的窑灰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窑灰返窑系统。 含氯粉尘 除氯系统收集的含氯粉尘采用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的处置方式,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按一定比例定量调配到水泥熟料,不会影**泥品质,得到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活性炭,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与固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 化验室废物 化验室在日常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废弃样品。化验室废物按废液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入窑焚烧处置。 废酸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及、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酸液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酸液,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与液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 废碱 停窑检修或异常情况下,一般固废车间、固废主厂房、废液车间和固体废物暂存库启用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需要定期更换,将产生废碱液;经调查,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与液态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 | 本项目拟在厂区设置2座容积分别为410m3和575 m3的事故水池,总容积为985m3,同时设置2座容积分别为30m3和31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将废水引至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环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8〕163号)的要求,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本项目设置了2座容积分别为692m3、846m3的事故水池,总容积为1538m3,同时设置2座容积分别为74m3和73m3初期雨水收集池;****已于2024年11月18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18****环境局**分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620121-2024-23-M);2025年6、9月开展了应急演练。 |
| 1、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1200 m3/d)处理; 2、4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N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10m高烟囱排放。 2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N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10m高烟囱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1200 m3/d)处理; 2、4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24m高烟囱排放。 2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依托****山水泥厂“高温+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CR+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同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根110m高烟囱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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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