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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油一、油四油五、油九及化工码头港池泊位水深测量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 预算: | 320000.00 元 |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需对油一、油四油五、油九及化工泊位的港池与泊位区域进行定期水深测量。各泊位测量面积分别为0.43km2、0.28km2、0.61km2和0.13km2,合计总面积为1.45km2 | ||
| 邀请供应商: | **** |
| 公示期限: | 2025-12-12 11:14 到 2025-12-15 11:14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
| 资格条件: | / |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垄断等情形; |
| 相关原因及说明: | 1、根据《海航测166号文》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海事局(仅指沿海局,下同)正式发布港池、航道、码头前沿、锚地、停泊区、作业区、沉船、不明碍航物和相关功能区的水深、位置(范围)、潮汐、潮流和潮向,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等直接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的地理信息数据之前,必须委****海事局实施测量、数据处理和制图等工作,并依据测绘成果发布相关数据和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实施由以上三家单****大队、******中心****中心承担,其他任何机构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均不能视为符合要求的海事系统的测绘成果。上述工程的水深数据需要在海图上体现。 2、《****运输部**、**、****中心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交人教发〔2015]17****中心管理体制调整后**、**、**海事局(以下简称“海区局”和**、**、****中心(以下简称“航保中心”)有关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中心负责各自海区航标、**航道测绘、水上安全通信等业务管理,履行有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是北方海区唯一指定的海事测绘实施单位,负责海事测绘相关业务的开展实施,对外承揽海洋测绘业务。 3.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制度要求,本项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垄断等情形的”。 4.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本项采购同时符合“4.向某供应商采购符合保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或企业核心利益;或者有利于实现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采购”。 |
| 意见反馈方式: |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电话:0633-****202;邮箱:****@163.com |
| 采购人: | ****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阳 |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177****8386 |
| 采购人地址: | **市**区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联系人: | 刘保淇 |
| 代理联系电话: | 139****0530 |
| 代理地址: | **省**市**石臼街道**路9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