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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12月02日 至2025年12月11日允许联合申请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1 | **** | **市**区天龙镇天龙村 | 零售商业用地 | 57483.0 | 40 | 9578.0 | **** |
二、公示期: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武当山路与******服务中心) ****(**市**区南桥路)
邮政编码:561100
联系电话:0851-****0261 0851-****2165
联 系 人:****业务一部 ****陶冶
电子邮件:****@qq.com
****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