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国务院颁发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
2.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市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复查工作,采取现场评估方式组织实施。对符合三级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同时对已评定的一、二、三级养老机构按比例进行复查(包括评定公示后的复查等)。
3.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市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复查基础工作,2026年6月前完成颁证工作。
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150000.00;大写:壹拾伍万元,以上价格为履行合同涉及的一切费用。
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上述金额以外的任何其他款项,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对接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或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
3.按采购管理和支付流程的相关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合同款项的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
2.保证甲方合同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版权、商标权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权限的起诉;
3.严格遵守磋商、技术澄清、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技术资料等文件。
6.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将仅用于本合同目的,任何超过本合同范围的使用都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的安全与完整,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应及时将甲方所提供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一切资料完整归还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8.乙方声明并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若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等合法权益或者乙方及其人员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方对甲方的任何交涉、要求、索赔或诉讼,乙方承诺和保证为甲方抗辩,采取一切措施使甲方不牵涉到任何有关的纠纷当中,保护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对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赔偿费、为处理纠纷所付出的合理支出及其它相关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四、合同价款结算
(一)服务费用:人民币小写:¥150000.00;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二)支付时间:在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
(三)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支付100%价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 乙方开户名称 | **** |
| ****银行 | 中国银行**市翡翠湾支行 |
| 乙方银行账号 | 13401****907 |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付款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付款凭证。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乙方未及时更换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甲方因未收到项目财政拨款经费或收到经费但因办理相关支付财政手续造成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不能认定为违约,乙方应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服务进度,同时甲方承诺在相关支付、采购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五、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服务内容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提交的报告存在错误(如:第三方复核发现评估结果存在重大偏差【等级判定错误、核心指标漏评、得分误差超过5%】、评估报告出现数据错误、内容遗漏、格式不规范等)或违反评定标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报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整改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未公开信息,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擅自将工作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3.乙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
4.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形。
(六)对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其应支付给乙方的本合同金额中扣除或者从其他项目中甲方对乙方的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七)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六、验收标准
七、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以及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等方式,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