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5年10月委托****承担**库拜区域瓦斯治理工程二期(**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库拜区域瓦斯治理工程二期(**区域)项目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BMAIEJXT9tCSA_4AY_Xd_wpwd=emi5 提取码: emi5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内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1****7770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50****6939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s://pan.**.com/s/1BMAIEJXT9tCSA_4AY_Xd_wpwd=emi5 提取码: emi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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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