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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专项医疗补助的公示
根据《****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专项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府﹝2025﹞48号)文件要求,在****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入伍前一年内实施视力矫正手术等,治疗后体检合格并入伍授衔的,****医疗机构开具的治疗发票和诊疗材料申请,我局对严树豪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严树豪,男,视力矫正手术手术实际花费12800.00元,拟发放专项医疗补助金额6400.00元。(详见附件)。
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人员是否****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专项医疗补助申请条件进行监督,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9日(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898-****1125
联系地址:**市****社会保障局(**市**区迎宾路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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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