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管理局关于****丰汇****公司露天煤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丰汇****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丰汇****公司露天煤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
悉。你单位与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已分别签订承诺书。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名称:****丰汇****公司露天煤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大寨镇黑土岩小垴村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矿井生产能力为6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8.1a。建设内容:剥采工程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剥离采用5.0m3液压挖配80t自卸汽车,煤层开采采用2.5m3液压挖掘机配32t自卸汽车;露天矿建设和采剥、运输、排土、地面生产、地面防排水、采暖供热、供配电与通讯、地面运输等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系统。
五、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86.26吨标煤(当量值)、5624.38吨标煤(等价值)。
六、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要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1、优化建设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节能标准要求,合理规划布局,严格采用相应的节能措施和技术,降低能耗,节约能源,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应了解能耗情况,完善能耗统计内容,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七、请你单位接文后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方面如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晋****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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