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号:01WZ(物资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第一名:****,投标报价:445.414402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公司,投标报价:448.4204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中裕****公司,投标报价:453.665902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号:01WZ(物资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工程、****至**铁路**段(不含**枢纽)、****至**铁路**段;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铁路(**段)、****至**铁路;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中裕****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至**高速铁路、皖赣铁路****改造工程。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5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地址:**市上****路599-8号
联系人:李巧巧
电话:0571-****7130
传真/邮箱:****@qq.com
****公司:****
地址:**市**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梅双辉
电话:0571-****1287
传真/邮箱:****@163.com
日期: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