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市**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原则上同意****市**县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地点:大**镇鸣峨村、**村、**村、南村,石南镇六联村,沙塘镇沙塘村、新圩村,蒲塘镇石崎村、炉岭村,**镇大礼村、旺龙村,葵阳镇**村、旧城村,城隍镇大西村、幸福村、城隍村、湖村和山心镇葵峰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1.村庄公共设施:(1)村内道路:3.5-6.5米宽支路道路(村组路)硬化104578.75平方米,1.5-3.5米巷道道路硬化(包含屯内部道路及入户路)9284.84平方米。(2)公共照明:村内安装道路太阳能路灯4577套及路灯基础。(3)生活污水处理:建设DN200污水收集管481米。(4)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集点20处。(5)其他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新增村庄道路排水沟3817米(含盖板)、新增村庄道路安全挡土墙2876米。2.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农产品冷库2座,其中:鸣峨村冷库2690.26平方米、石崎村冷库1525.92平方米;农产品烘干车间2座,其中:鸣峨村烘干车间1563.86平方米、石崎村烘干车间519.52平方米;加工车间1座,1134.44平方米;旅游道路1条,长度2000米。
建设内容:包括村庄公共设施、乡村产业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93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23.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2.34万元,预备费562.57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和财政衔接等多渠道筹措。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具备法定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所需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其他未详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改革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