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科学城中路以南,兴隆243路以西176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四川-成都-双流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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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府新区**街道科学**路以南,**243路以西176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天府新区**街道科学**路以南,**243路以西176亩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天府****社区3组、干塘村5组,占地面积117462.33m2,中心坐标为104.138137°E,30.374351°N。地块原为****桥村、干塘村农田、宅基地及道路,2019年地块启动征地工作,2021年地块内居民自建房全部搬迁拆除,目****社区3组、干塘村5组空地、道路。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道路和空地。根据******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说明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科研兼容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第二类建设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委托**华展****公司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调查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建议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快速检测结果及土壤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规划为科研兼容工业用地)要求。

三、调查结论

(1)地块位于**天府****社区3组、干塘村5组,占地面积117462.33m2,中心坐标为104.138137°E,30.374351°N。

(2)地块原为****桥村、干塘村农田、宅基地及道路,2019年地块启动征地工作,2021年地块内居民自建房全部搬迁拆除,目****社区3组、干塘村5组空地、道路。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道路和空地。根据******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说明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科研兼容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第二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居住、种植、临时仓储(创启路临时用地)、临时办公(电力管廊施工项目部)以及临时堆土,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同时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相关标准限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空地、道路等,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二类用地(科研兼容工业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天府****社区173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37****1853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华展****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8-****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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