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5-12-11中国中信金融****公司****拥有对**尼壤****公司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2025年10月31日(基准日),**尼壤****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为1,461.19万元,利息余额为1,643.45万元,代垫费用20万元,债权总额3,124.6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公告所列示的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等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企业所在地为**市,债权抵押物位于**市、**县,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担保情况 | 保证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债权总额 |
| 1 | **尼壤****公司 | ******公司位于**县六街31区2院内,1-3栋、4-6栋、7-8栋,9-10栋、11-12栋,13-14栋,15-16栋。**市****公司位于**市**区**路鸿宇大厦综合楼1幢4号第三层。 | 许新彬、王蜀红夫妇;郑冲;周来江 | 9,855,072.14 | 8,809,354.67 | 200,000.00 | 18,864,426.81 |
| 2 | **尼壤****公司 | 4,756,797.54 | 7,625,146.45 | 0 | 12,381,943.99 | ||
| 合计 | 14,611,869.68 | 16,434,501.12 | 200,000.00 | 31,246,370.80 |
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等一并转让。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公司接洽查询。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12月17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郑力源、李先生,联系电话:0991-****056/189****7127、0991-****009/187****9358 。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孙先生,联系电话:0991-****025。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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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