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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
| 标 题 | **市2025年度第2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C〔2025〕06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C〔2025〕060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
第2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邳)地呈字〔2025〕第22号**市2025年度第2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戴圩街道连渊村和议堂镇张单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837公顷(其中耕地0.50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83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5837公顷。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2025年12月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