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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政府 | ||
| 2025-12-05 | ||
| 关于《****年产100万套汽车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有效 | ||
|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0万套汽车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行政审批科。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汽车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5-2025.****.11 |
| 项目概况: | 该项****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兼并收购现有厂房、土地,进行全面工艺性改造,**标准化厂房及附属建筑物,购置专用生产设备及配套消防安全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100万套汽车冲压零部件(活塞系列25万套、阀体壳系列30万套、行星轴系列10万套、活塞-输出带轴轮系列35万套)。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高频淬火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电泳****处理站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总排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从严****处理厂,****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满足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并达标排放。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现行各类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收集与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 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封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电泳废气、固化烘干废气经设备封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经一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氮化炉废气经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后排放,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 其它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管控要求;职工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相关标准。厂界NOx、SO2、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废金属边角料、抛丸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规范贮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超滤膜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危险化学品单独存储、分区存放,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满足自行监测相关规定要求。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11 |
| 通讯地址 | 繁阳大道1号3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