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2018年6月15日)的有关要求,****于2025年12月11日在**市雨****街道组织召开了**市**片区公园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特邀专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验收组以建设单位为组长。
验收组认为:**市**片区公园路道路工程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基本完成方案批复的内容,实施效果较好,准予通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现将有关水土保持设施验资料向社会公开。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09日
举报电话:0835-****949****水利局)
186****099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