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交发建材有限公司拟处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项目产生的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水花村取土场的一批残坡土(二期)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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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项目产生的位于**市**区院桥镇水花村取土场的一批残坡土(二期)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4.96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5-12-15
2025-12-26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拟处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项目产生的位于**市**区院桥镇水花村取土场的一批残坡土(二期)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项目产生的位于**市**区院桥镇水花村取土场的一批残坡土(二期)转让项目,约35664立方米,以开挖后现场展示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为保障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项目(位于原**区院桥镇水花村取土场)顺利实施,需对取土场堆存的3.57万立方米残坡土方进行开挖处置。该批残坡土系院桥镇水花村取土场匝道开挖产生,现经合法程序评估,拟由****委托“浙交汇”平台公开转让。 2.标的位置:工程项目位于**省**市**区院桥镇。测区中心大地坐标:北纬约28°31′39″东经约 121°15′8″。行政隶属**区院桥镇水花村管辖。 3.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不包括相关运输所需费用、运输费用,含装车费。 5.受让方竞得的产品市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区**街道环**路25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3MA2AP0ET2P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4.96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周期。 3. 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分行营业部;账号:120********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处置。 5.交易完毕后以签订合同作为交付依据,转让方一次性交付完毕。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让方的运输要求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残坡土方运输。 6.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运输及处置等进行运输(开挖、****集团****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项目TJ05标负责),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7.受让方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行政执法、环保、路政等相关要求,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8.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 9.受施工及场地影响,现场无法进行筛分、加工和大批量堆放,运输方式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应及时运输完成,如超期限未完成的,按违约条款办理。 10.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时限约束:在签订合同后1天内进场清运,否则产权持有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受让方应在开始清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残坡土清运,超期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场地费用按照每日2000元人民币扣除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扣尽之日起受让方须无条件退场,不得再进行清运。标书代写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竞买保证金在确认成交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处置。 3.保证金不计息。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联系人:卢伟杰,手机号:131****2221,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 .doc《授权委托书》 .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doc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6-****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com/TZPT/
转让方 联系人 王继敏 电话 150****3322
传真 邮箱
地址 **区**街道环**路258号 网址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2
招标公告
台州市黄岩交发建材有限公司拟处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项目产生的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水花村取土场的一批残坡土(二期)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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