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排放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中标准限值))后纳入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同步落实《**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后高空排放; 项目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晾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后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项目丝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须登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