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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12
| 项目名称 | ****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雄**区**县赵北口镇赵庄子村西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章月 |
| 联系人 | 赵玄浦 | 联系电话 | 150****5144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生产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纤维棉过滤模块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吹膜废气、制袋废气采取纤维棉过滤模块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风机进出口软连接 | ||
| 承诺:**** 赵章月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章月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