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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新教厅〔2023〕9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学校扩增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2025年****学校评价认**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各学校按照“学校自评—县(市)审核、公示、上报—地区复核”的工作程序,并逐级对照《****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开****学校认定工作,2025年共****学校17所(其中**市2所、**县3所、**市4所、**市6所、**县1所、和布克赛尔县1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果有异议,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监督电话:0901-****325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地区**市文化路15号 ****
****
2025年12月11日
来 源:地区教育局教育****办公室)
编 辑:****办公室
审 核:曹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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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