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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方式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价款 (万元) | 受让单位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YN2025-24 | 永合会镇区域内,涉及吴庄村、庄沟村、冀窑村、李沟村、高窑村、永二村、永三村 | 428553.24 | 铁路用地 | ≤0.5 | ≤25% | ≥20% | 协议出让 | 50 | 26289 | **** | 该地块总面积为:428553.24平方米;其中对外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220909.09平方米,铁路用地面积为:207644.15平方米。 |
三、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西苏镇洺洲大道29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高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0-****026 邮政编码:05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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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