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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及《**县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文件要求,经各级申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检查,农业农村局评审,确定以下17******社为**县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单位,现各**社已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项目结果向社会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期七天,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止。
点击下载:**县2025年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备案汇总表
监督举报电话:043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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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