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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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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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

****本级

行政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2%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1.5%或合同价的1%。

****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2

****

****控制中心****监督所)

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办公厅、****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

****

****指挥中心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

****财政厅

《省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4

****

****学校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

****财政厅

《省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5

****

****学校

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办公厅、****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6

****

****医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履约保证金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省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7

****

****医院

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8

****

****医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

****财政厅

《省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9

****

****医院

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0

****

****保健院

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价的2%,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11

****

****医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

****财政厅

《省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12

****

****医院

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2%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1.5%或合同价的1%。

****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13

****

****医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

****财政厅

《省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14

****

****医院

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2%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为工程审计价的1.5%或合同价的1%。

****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15

****

****医院

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确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

****财政厅

《省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16

****

****医院

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价的2%,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建设厅等11部门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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