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庄子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庄子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县庄子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842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396.526544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2月01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2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王卫平,乔加永,崔凯彬(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000元 大写:叁佰玖拾陆万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县**镇丹青大道南段西侧 53 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名称:******县庄子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90天 项目经理:申火升 执业证书信息:豫 241********13946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3.57分;客观因素评分:11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4.57分
2、投标单位:****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17分;客观因素评分:8分;投标报价算分:29.98分;最终得分:78.15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7.8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98分;最终得分:72.85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416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84****8537
地 址:**县庄子镇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5****3897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第二大街58号兴华大厦B座302室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0-****098
地 址:**县绿洲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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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