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5年重点区域林相改善项目-莲桥村
预算金额:39.24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10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所属行业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县2025年重点区域林相改善项目-莲桥村 |
1(项) |
392492 |
农、林、牧、渔业 |
361093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建设期一个月,抚育2年,每年2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公司。(邮箱:****@163.com)且****公司****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 磋商文件编号:**** |
| 项目名称:**县2025年重点区域林相改善项目-莲桥村 |
| 报名公司名称: |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 手机: 电话: 传真: |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购买采购文件和代理服务费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分行 |
| 银行账号:137********026705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县**街道莲桥村
联系人: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联系方式:小姚0593-****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姚
电 话: 059****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