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项目 | ||
| 品目 | 网络接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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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15: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宗文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9560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新区长**路9-1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01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宗文倩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9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中“三、款项结算”,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三、款项结算”。
更正日期:2025-12-12
更正日期:2025-12-12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书代写
(二)询问和质疑
1.****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电话:0516-****5703
地址:**区府中东路4号****指挥中心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新区长**路9-1
联系人:赵智慧
联系电话:180****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宗文倩
联系电话:0516-****9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文倩
电话:0516-****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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