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中心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服务中心)各设置1个末梢水监测点,共采集水样6份,检测指标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公示如下:
一、检测项目
本次对末梢水进行常规检测指标共10项: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臭和味、总硬度、PH、氨(以N计)、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二、检测、评价依据
检测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
评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22)。
三、监测地点和结果
1.**镇供水单****集团有限公司,末梢水监测点为后壕村田**家水龙头,采集水样1份经检测指标均合格。
2.新营子镇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为黑城村南培兰家水龙头,采集水样1份经检测指标均合格。
3.河****服务中心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为郝家夭村孟有根家水龙头,采集水样1份经检测指标均合格。
4.五申镇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为五****门市水龙头,采集水样1份经检测指标均合格。
5.伍什家镇供水设置末梢****卫生院水龙头,采集水样1份经检测指标均合格。
6.**镇供水设置末梢水监****卫生院水龙头,采集水样1份经检测指标均合格。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饮用水监测点
2025年第四季度饮用水监测点
| 编号 | 水样类型 | 被采用单位 | 采样地点 | 检测结果 |
| **** | 末梢水 | ****集团有限公司 | 后壕村田**家水龙头 | 合格 |
| **** | 末梢水 | 托县新营子镇黑城村 | 南培兰家水龙头 | 合格 |
| YS202****3001 | 末梢水 | 托县河****服务中心郝家夭村 | 孟有根家水龙头 | 合格 |
| **** | 末梢水 | 托县五申镇五申村 | ****门市水龙头 | 合格 |
| **** | 末梢水 | 托县伍什家镇伍什家村 | ****卫生院水龙头 | 合格 |
| **** | 末梢水 | 托县**镇**村 | **卫生院水龙头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