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台湾凤梨“台农22号”种植示范推广)立项的批复

审批
福建-漳州-长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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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5-12-12 00:00

生成日期:2025-12-12

发文字号:漳泰农综〔2025〕65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凤梨“台农22号”种植示范推广)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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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凤梨“台农22号”种植示范推广)立项的批复
漳泰农综〔2025〕65号




**镇,**市长****农场: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等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3号)、《****关于印发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函》(漳泰农函〔2024〕104号)及《****关于重新组织申报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政府网公示异议后,确定了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补助方案(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项目建设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如有调整,****农业农村局批准。

二、加强项目实施指导

项目所在乡镇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跟踪项目实施动态,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补助方案

****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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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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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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