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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市长****农场: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等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3号)、《****关于印发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函》(漳泰农函〔2024〕104号)及《****关于重新组织申报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政府网公示异议后,确定了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补助方案(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项目建设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如有调整,****农业农村局批准。
二、加强项目实施指导
项目所在乡镇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跟踪项目实施动态,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024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补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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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