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岑溪市东融科技城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岑溪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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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城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12-12 16:00

梧审批环评字〔2025〕39号

**市****公司:

你公司《****科技城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为《报告书》)收悉。结合**武水****公司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选址位于**市大****创业园大业****科技城5#、6#、7#、8#标准厂房的第1层及第2层,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E111°13′4.580″,北纬N22°55′54.945″。

项目用地面积1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已建的标准厂房内建设24条拉链染整线、20条尼龙染整线,37条涤纶染整线,配套建设锅炉房、办公区和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在园区热电联产未投运前,项目配套建设2台4吨/小时的生物质锅炉用于提供蒸汽,待园区热电联产投运后,将改用集中供汽并淘汰锅炉;项目生产废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泰森新纺织产****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集中处理。项目建成后,生产染整拉链3000吨/年、染整涤纶纱2000吨/年、染整涤纶线1000吨/年、染整涤纶绳带500吨/年、染整尼龙绳带1000吨/年,合计染整7500吨/年。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占总投资的2.88%。

二、项目建设符合《**市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修编)》及规划环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工程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2台4吨/小时的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锅炉)要求。在排气筒设置规范化采样监测孔及监测平台。

2.按《报告书》落实各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污染防范措施,各无组织监控点主要污染物须达标排放。

(二)项目生产废水、锅炉废水、预处****园区预铺的分类收集专管直接排入**泰森新纺织产****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按《报告书》落实污水收集设施的防渗防漏措施。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报告书》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六)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重视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等工作,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四、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环境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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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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