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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地 点:**省**市**县以那镇**路子103号
建设内容:****属于扩建项目,在原址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物,仅将床位扩增至105张。项目总占地面积4026m2,总建筑面积5146.43m2,共设置床位105张。项目主体为1栋2层住院楼-1、1栋3层住院楼-2、1栋4层医技楼、1栋3层门诊(急诊)楼和1栋3层专家楼,设置床位105张,门诊接待人数约120人,劳动定员80人。项目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中医科。2024年10月30日,****环境局以毕环表复〔2024〕365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张院长
联系电话:183****4583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