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该批次临时用地涉及南涧县****委员会、宝华镇白竹、拥政、小铁密、****委员会,无量山镇保平、**、**、马街、****委员会共计3个乡镇10个村委会23****小组****水务局1个国有单位共计24个宗地,已全部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2017年11月18日以南国土资发〔2017〕38号《关于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的批复》下达临时用地批复,2020年7月8日以南自然资〔2020〕65号《****关于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延期的批复》下达临时用地延期批复,复垦责任区面积15.9427公顷,其中农用地8.4094公顷(耕地3.5165公顷、园地0.8572公顷、林地1.9785公顷、其他农用地2.0572公顷)、建设用地0.0486公顷、未利用地7.4847公顷。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2017年11月至2022年10月。
由于复垦义务人在复垦过程中根据镇村要求保留了施工便道、部分复垦区建设成设施农用地、高速公路“三改工程”、批而未用等原因无法按原方案工程进行实施,******公司委托云****公司编制了《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设计变更报告书》,我局于2025年7月18日组织州级专家对变更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于2025年8月26日以南自然资〔2025〕70号《****关于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下达变更批复,方案变更后复垦面积为15.9427公顷,拟复垦土地14.0413公顷(其中水田0.4043公顷、水浇地6.3109公顷、旱地1.1530公顷、有林地2.8357公顷、灌木林地0.7885公顷、田坎0.7829公顷、内陆滩涂1.7660公顷),土地复垦率达88.07%,保留使用村庄0.1865 公顷、建设用地0.2846公顷、农村道路0.4854 公顷、河流水面0.9389 公顷、沟渠0.0060公顷。
复垦义务人根据《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设计变更报告书》进行复垦,复垦******局提出验收申请。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备案的复垦方案要求,**县高速****指挥部、********农业农村局、****草原局、县水务局、****环境局南涧分局1名领导和1名专业技术员(4人为县级专家)、县交运局、****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1名领导、州级专家5人及涉及项目区镇村代表相关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于2025年8月28日对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最终复垦面积为15.9427公顷,复垦规模12.2753公顷,其中水田0.4043公顷、水浇地6.3109公顷、旱地1.1530公顷、有林地2.8357 公顷、灌木林地0.7885 公顷、内陆滩涂1.7660公顷、田坎0.7829 公顷,土地复垦率达88.07%。保留使用村庄0.1865公顷、建设用地0.2846公顷、农村道路0.4854公顷、河流水面0.9389公顷、沟渠0.0060公顷,拟通过终验。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12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世周,0872-****566
联系地址:**县南涧镇**街262号
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竣工报告.pdf 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竣工图件-2.pdf 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涧段)施工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竣工影像-3.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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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