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挂牌公告
大集挂告﹝2025﹞02号
受土地权利人委托,****将以作价入股方式挂牌流转两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如下:
一、 作价入股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作价入股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规划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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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 1 |
DY-AR-YX-2025-02 |
****社区8组 |
5939.80平方米(约8.9097亩) |
商业用地 30年 |
102.50 万元/亩 |
287.3万元 |
不大于1.5 不大于8909.7平方米 |
不大于50% |
不小于20% |
不超过 12米 |
| 2 |
DY-AR-YX-2025-03 |
****社区8组 |
288.87平方米(约0.4333亩) |
商业用地 30年 |
102.50 万元/亩 |
不大于1.5 不大于433.305平方米 |
不大于50% |
不小于20% |
不超过 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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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作为**方。
三、 **方条件要求:**方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应当包含食用农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业技术推广、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生产托管、土壤治理与修复、休闲农业开发等。
四、投资强度:新公司设立(或合****公司)后,**方须按不低于 4041.8596万元用于本项目开发打造;新公司经营范围应当包含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等。
五、****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4041.8596万元,占股比例 80.845%(****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相应确定),**方的出资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分期进入****公司帐户。
六、新公司条件要求:新公司(或合****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 4999.5171万元人民币,包含作价入股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
七、新公司治理结构
1、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方提名3名,****联合社提名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由**方提名的董事担任。
2、新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1名总经理(**方提名)、1名财务总监(**方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市场化方式招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八、确定**方后,**方应在10****社区联合社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同》,并在30****公司及股权登记。
九、新公司设立或**方股权登记完成后,新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增资扩股。****联合社书面提出股权退出,由公司****社区集体初始土地作价入股交易总金额进行回购。
十、作价入股方所持股权的分红按照利润分配方式进行。
1、分红方式:以新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为基数,按照双方股权比例计算分红金额。
2、分红支付方式:新公司年度财务核算完成后,****公司所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由新公司向作价入股方支付年度分红,支付时间为年度财务核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
十一、由新公司对作价入股宗地实施开发建设,建设项目需在 1年内完成竣工,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比例不低于15%执行。
十二、DY-AR-YX-2025-02和DY-AR-YX-2025-03上述两宗土地需由同一意向**方取得。
十三、本次作价入股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作价入股起始价,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为竞得人(**方)。
十四、为规范用地管理,满足产业发展要求,宗地用途必须符合产业用地规划。
十五、本次竞买活动在****官网竞价大厅进行网络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十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将以作价入股方式挂牌流转,挂牌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7日,挂牌竞价期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时至2025年12月24日16时。如挂牌竞价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摘牌成交;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方),网络竞价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0时00分。官方网站https://www.****.com/nccq/,登录报名人账号,准时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
十七、意向**方请于2025年12月24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87.3万元缴纳凭证(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报名资料到********公司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应价牌并报价。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6时。标书代写
十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联系地址:**市**县邑新大道183号********公司(咨询电话:黄老师:028-****6199 )。
网站地址:https://www.****.com/nc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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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