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希望实验学校幼儿园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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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幼儿园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幼儿园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省****岗区宏**新家园2栋1-3层11号商服3层J02-106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中标单位提供的台灯制造商不具备该产品CCC认证。
事实依据:台灯属于3C认证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可移动式灯具),必须进行3C认证。中****公司不具备上述产品3C认证证书,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制造商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属于无效投标。 http://1.80.****.cn---b679cc2043e8fb9b238392c5f9bf094a.****.cn:11080/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
法律依据:1、《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质疑事项2:中标单位未提供合格制造商。
事实依据:货物名称温度计,温度计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一级目录体温计,二级目录体温计,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属于强制检定器具,需要获得形式批准证书。经****总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信息公开查询,制造商****公司无该产品的形式批准证书,属于不具备生产、销售资质。 中标单位未提供合格制造商属于无效投标。 https://bcp.e-cqs.cn/aeaInmea_web/#/batchPublicity
法律依据:1、《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根据****总局令《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生产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管理部门型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 2、第二十 条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由县级****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4、《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凡制造在**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手续,颁发证书。在**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第十九条: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样机试验****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型式,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作为**通用型式。
请求:1、取消****中标。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贵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未能进入后续的评审环节,****公司权益不产生影响,因此不具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资格。本项目将严格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继续推进采购活动。若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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