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江左岸一级支流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区长江左岸一级支流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323.07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096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023-****0333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5598.75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谭小亮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桂145********09387 | ||
| 第二名 | 中****工程局有限公司 | ****9799.11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张百恒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01132 | ||
| 第三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2721.2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吴钢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湘143********01839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给水管道改造、扩网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业绩1:****中心**潘河、三里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EPC总承包 企业业绩2:**县**大道(仰韶大街-会盟路)、**县金诚路道路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洋湖湿地公园景观提质改造(洋湖国家湿地公园品质提升)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无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德生****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温****公司、******公司、******公司、**志鹏****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中嘉****公司、**新绿****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市****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胜宇****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圣大****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23-****0961 地址:**市**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楼 2、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3687 传真:023-****4119 邮箱:****@fljyzx.cn 地址:**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12月12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2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