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规〔2022〕7号)文件规定,****中学、****学校****学校依照程序,在学校创建、自评基础上,分别向各自主管教育部门提交自评表和《**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申报表》并经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高中晋级的申请。
****中学、****学校对照省三级高中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教育局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省三级高中的申请。
****学校对照省二级高中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教育局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省二级高中的申请。
经资格审查,****中学、****学校符合申报资格项目的1~4项,可申报省三级高中;****学校符合申报资格项目的1~5项,可申报省二级高中。
现依程序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0594-****757。
邮寄地址:**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2169号市教育局。
****
2025年12月12日